孙万松:预付费新规下,健身房如何实现合规经营

近年来,随着健身行业的蓬勃发展,预付费模式成为了不少健身房吸引消费者的重要手段。然而,行业内频发的健身房倒闭、跑路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的消费者群体纠纷,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消费者在未享受完预付费用服务时,资金遭遇损失,导致信任危机和行业乱象的加剧。这些问题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为加强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上海市近日出台了《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对健身房的预付费经营行为进行严格规范,旨在通过法律手段消除行业隐患,促进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结合新规的具体要求,针对健身房如何合法合规地经营预付式消费,提出具体的操作建议,并分析不遵守规定所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

本文内附《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会员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经营者可以参考该示范文本,确保合同条款的规范与合规。下载链接详见文末。

一、核心规定解读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预付款项的金额上限、存管比例要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措施等关键内容,具体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预付款项金额限制

会籍类预付款:经营者不得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或者服务期限超过24个月的会籍类预付款。

课时类预付款:课时类预付款的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且单次课时次数不得超过60次。

储值类预付款: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各类预付款合计不得超过20000元。

2.预收资金存管与比例要求

新规规定了预收资金的存管要求,经营者必须将一定比例的预收资金存入专门的存管账户。预存资金的比例会根据经营者的合规情况动态调整,具体比例最高可达100%。合规经营的健身房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降低存管比例,而违规经营者将面临更高的存管要求。对于会籍类预付凭证按月支付或课时类预付凭证不超过5000元的,且总预付款不超过5000元的,预收资金可以免于存管。

3.续约及余额管理

经营者与消费者续约时,续收的预付款余额以及对应的服务期限、课时次数等,必须严格遵循上述金额和时长限制,确保消费者在续约后所支付的款项不会超过原始合同的相关规定。

4.消费者投诉与服务质量要求

健身房应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并在服务质量上遵守上海市地方标准,积极配合行业协会及公益活动,提升消费者对健身房的信任感和满意度。通过信息公示、信用评价和行业自律等手段,增强透明度。

5.信息报送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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