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暴力的法律责任主要取决于行为方式、危害程度以及引发的后果。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网络暴力行为方式以及可能涉及的违法犯罪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
组织“人肉搜索”,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于所发现的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基于蹭炒热度、推广引流等目的,利用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等推送、传播有关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信息,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将网络暴力延伸至线下,对被网暴者及其亲友实施拦截辱骂、滋事恐吓、毁坏财物等滋扰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或寻衅滋事罪。
在网络上发布或传播侮辱、诽谤等信息的个体,是网络暴力的主要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组织网络“水军”、“打手”等协助实施网络暴力的人,作为共同责任主体,需与直接行为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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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万松:被网暴了怎么办? 这些法律救济途径你一定要知道 Read More »